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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鸡”有关



一、鸡蛋

现在,我几乎不吃鸡蛋。但是,鸡蛋却是我小时候的最爱。

我是六十年代生人。这是一个贫穷的年代,也是一个幸福的年代。

乡下人家,缺衣少食,一年四季,能吃顿饱饭,能穿身不打补吧的衣服,都非常不容易。很不幸,我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的。

记忆里,那时家里除了给生产队喂了一头十分剽悍的黑牯牛,自家还养着几头猪,一条不咬人的蔫蔫的狗,一只特别会抓老鼠的大黄猫,再就是一群鸡。热热闹闹,生机勃勃。

鸡是土鸡,三五只不等。鸡有黄色的,白色的,黑色的,红色的,杂色的,常常由一只公鸡率领。一个破了不能再装东西的竹篮,填上稻草和炭灰,就是鸡窝,放在堂屋的一个角落里。

天还未亮,公鸡就开始打鸣。到了第三遍,无论是天晴下雨,还是刮风下雪,我都会被娘从被窝里赶出来,然后迷迷糊糊地背上放有镰刀或柴刀的背篓,打开牛圈门,去放牛。或割草,或砍柴,背篓是娘为我请人量身定制的。大概从五六岁就这样了,那是留存在记忆里最原始的碎片。(原创投稿 )

我们那地方,人烟十分稠密。高高矮矮的房子,横七竖八地摆放在一条狭长的坪里。

我家在一个大屋场里。原是并排的两进四厢房,住着七家人,几十口子。屋的周围,除了一角的竹林外,都是农田。那时的鸡,都是放养的。大门一开,公鸡就带着一群鸡婆,满场坝撒欢。无论是农田,还是菜地,都有简易的栅栏隔着。鸡的活动受到了相当大的限制。也有不守规矩的鸡,钻栅栏的空子,一群群跑到田里危害蔬菜庄稼,常被人撵得四处乱飞。

家里有一个专门撵鸡的工具——响篙。竹子的一头剖开,将剖开的那头在地上一磕,便会发出啪啪的响声。听到这种声音,鸡就会惊魂不定地四散开去。

鸡很弱小,几乎没有什么抵御天敌的能力。那时,山里还有狐狸和黄鼠狼的一类的动物,白岩上也有一窝老鹰,鸡常成为他们的猎物。

鸡什么都吃,包括青草。“饥不择食”这个成语似乎是专门为鸡打造的。娘喂鸡,如果不忙,就将青草剁碎,撒上一些包谷壳(包谷磨成粉子褪下的苞谷子的外壳,极粗燥。),搅拌均匀,倒在一个木槽里。木槽可能是废弃了的一个猪槽,放在堂屋里的一面墙边。遇上忙的时候,娘就撒两把包谷子在堂屋的地上。只要娘嘴里发出“喔喔喔”的声音,撒欢的鸡就像得到了号令似的,一路向家里飞奔。如果娘哪一天忘记了给鸡吃的,那些鸡就会紧紧跟着娘。娘走到哪里,它们就跟到哪里,亦步亦趋,眼巴巴地望着娘,嘴里“咕咕咕”的,发出祈求的声音。直到娘给了吃的,它们才会一哄散去。

要下蛋的鸡,鸡冠就开始变红,像充了血一样,走路像醉酒似的摇摇晃晃。鸡要下蛋了,就会主动跳进鸡窝,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下完蛋,下蛋的鸡定会从鸡窝里跳下来,欢快地扇动翅膀,得意地大声啼叫——“生个——果果,生个——果果。”

如果是新鸡母第一次下蛋,就要将它捉住,放在鸡窝里,用竹筐之类的筐住。不然的话,它就会将蛋下在它认为安全的地方,甚至是野外。

鸡是自家孵的,一年一茬。

能将蛋孵出小鸡的,叫抱鸡母。这样的鸡母,和下蛋的鸡母有很大的不同。毛发蓬松,神情慵懒不爱运动,老是赖在窝里,食欲不振,叫声零碎嘶哑像在咳嗽。

孵小鸡要给抱鸡母另外准备地方,临时在屋子的角落里搭个窝。孵小鸡的鸡蛋也有讲究,下蛋的鸡群中要有鸡公,鸡蛋要新鲜。孵小鸡一般选在夏天。将抱鸡母放在鸡蛋上,也要用透气的竹筐一类盖上。那几天,孵小鸡的抱鸡母不吃不喝。小鸡孵成了,小鸡就会自己啄碎蛋壳,从蛋壳里摇摇晃晃地走出来。这一过程既神奇又无比美妙。

小时候,我好奇心特别强,喜欢探根究底,对事情容易入迷。孵小鸡的这一幕,是我亲见的,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我曾经问过娘,我是不是也是从一个蛋里被娘孵出来的,娘信口笑着说是的,我便信以为真。有一天,我便趁母鸡刚下完蛋,拿了一个放在一个小袋子里,挂在脖子上,揣在怀里,也想孵出一个小孩来。我小心翼翼的,连睡觉都捧在手里。过了五六天,却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去问娘,娘笑岔了气,我才知道娘是骗我的。那个鸡蛋,却被我捂臭了,扔掉了。这事,被屋场里的人当作笑话取笑了我好多年。

鸡蛋,是好东西。鸡下了蛋,娘都会把它捡起来放在一个大陶罐里存起来。到了赶场的时候,娘就用一个大方巾包着这些鸡蛋拿到合作社去换盐、点灯的煤油和一些针头麻线。如果不卖,娘就把积攒到一定数量的鸡蛋放进一个装满盐水的坛子里,腌起来。等到逢年过节,再取出来,洗净,放在沸水里煮熟,切成几瓣,放在盘子里,做一盘菜。

如果我既勤快又听话,娘也会用鸡蛋犒劳我。娘将鸡蛋和上洋芋粉或苕粉,调成糊状,在热锅里煎好,起锅后切成条状,再在开水里打个滚,就是一碗美味的蛋皮。或者是将鸡蛋在碗里搅拌均匀,将菜油烧沸,做成一盘泡蛋。吃得最多的要数娘煮的荷包蛋。但数量有限,每一次吃完后,我都兴犹未尽。

我是一个馋小孩,被娘嗔骂为好吃佬。但娘很不喜欢我这样,娘常说好吃是和懒做连在一起的,娘说一个人连嘴都管不住,一辈子都不会有来形(“来形”:出息)。因此,我越是表现出馋,娘越是不会搭理我。哭和闹,在娘那里根本不起作用。娘对我的这种近似严苛的管教,让我对好的东西喜欢而不贪,成人后我才感受到它的无穷妙用。

工作后,生活稍稍变好了些,但相当的长的时间,鸡蛋都依然算是奢侈品。

直到有一次,满足了我对鸡蛋的口腹之欲,但也就是那一次,让我很长时间都腻鸡蛋。

记得是一个春夏交替之际,有人为了感谢我给我送了近百个土鸡蛋。一个星期天,准备好油盐酱醋和其它佐料后,就和另外两个同事,将这鸡蛋煮了一大锅。刚开始吃起来,觉得很美味,吃到十几个以后,这荷包蛋就开始变味了。吃到后来,简直是难以下咽。浪费了,可惜,于是每人划任务。撑死撑活,总算解决了那锅鸡蛋。好几天,打嗝都是鸡蛋味。于是,再见到鸡蛋,不管是怎么做的,心里就起腻。回想起娘对我的教育,才觉得那是一种生活的艺术。娘没有进过学堂门,但却从生活中悟出了物极必反的道理,并用以指导生活,娘真是一个天才的哲学家。

养鸡场兴起的时候,鸡蛋大量的上市,就不再稀奇。我内弟就养过两年鸡鸭,上百只,圈养,是买来饲料喂养的。分肉鸡和蛋鸡。饲料喂的鸡,出蛋率高,生长快。一个拳头大的小鸡崽,两三个月就长成四五斤的大肥鸡。但无论是鸡肉,还是鸡蛋,腥味重,不好吃。

后来,媒体不断爆料,饲料里含有激素一类违禁的成分,影响人体健康,我就更加对这些东西敬而远之。土鸡蛋例外。尽管我知道,所谓的土鸡蛋,也不过是商家为了好卖、能卖个好价钱的噱头而已。但话说回来,在一切都追逐利润最大化而又缺乏必要监管的当下,食物被商品化后,又哪里还有能绝对让人放心的呢?因此,除了非吃不可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吃或少吃。

我现在吃得起鸡蛋了,顿顿吃都没有问题,但我不吃市面上买的鸡蛋,已经有好些年头了。我对这个世界信任的缺失,也已经有好些年头了。

《双城记》在开篇说:“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也是一个愚昧的年代。”我真希望不要成为我们现在这个年代的宿命,更不希望成为一种遗产。

二、吃鸡

很多年,老家那地方,鸡都是比猪肉更珍贵的食材。吃鸡,比现在吃人参燕窝还稀罕。只有过大年的时候,才可能吃上一次。

被吃的鸡通常是公鸡,母鸡是用来下蛋的。一个鸡屁股,就是农家的一个小小的银行,油盐酱醋、针头麻线都指靠着它,谁舍得吃?除非母鸡老得不能再下蛋了,才不得已被宰杀,派上吃的用场。

鸡被宰杀后,要拔去所有的毛,白晃晃地在名火上来来往往地燎。剖开肚子,取出内脏。内脏通常是喂猫和狗。然后,将鸡洗净晾干,抹上盐腌制,再穿上茆子,挂在火炕上和猪肉一起,经受烟熏火燎。很多年,我吃到的鸡,都是这样的辣鸡。以致我很长时间都认为,辣鸡是正宗的作法,鸡理所当然应该这样吃。

辣鸡肉虽然别有风味,但与新鲜的鸡肉相比,肉比较柴,没有多少鲜味,味道相差甚远。这是吃了新鲜的鸡肉后,才知道的。

我们家每年都喂鸡,三五只不等,所以每年过年都可以吃到鸡肉。

父亲嘴很馋,有点好逸恶劳,常被娘骂得灰头土脸。我嘴馋,要怪父亲,是他遗传给我的。按娘的说法,是未脱根性。

有一年,我大概还在读小学。父亲实在馋得难受,趁娘不留神,就将一只母鸡弄死了,非说是这母鸡是发了鸡瘟自己瘟死的。娘信以为真,准备将死鸡扔掉,被父亲极力拦下。父亲烧了一锅开水,倒在放鸡的木桶里,为鸡褪毛。父亲在弄吃的方面,一向都比较勤快。那鸡被父亲用一只煨罐炖着,满屋子都弥漫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娘担心真发鸡瘟了,忙着给鸡换窝,还用艾蒿满屋子的熏。娘是不许我吃瘟鸡的肉的,但父亲却偷偷地朝我使眼色,说少吃点没关系。那肉美汤鲜,让我记忆特别深刻。

父亲以为能够瞒天过海,但到底还是被精明的娘发现了端倪。鸡是父亲一薅锄砸死的。据娘说,她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就实地查勘,发现了父亲因为大意而没有处理掉的一滴鸡血。然后挨家逼问邻居是谁蓄意打死了我们家的鸡。打死牲畜,在邻里之间可是了不得的大事。一位邻居为了消除误会,洗清嫌疑,供出了父亲“作案”的经过。那次,父亲被娘骂了个狗血喷头。

在馋的时候,我常常被父亲收买,和他建成统一战线,想着法子算计娘。透过馋的现象看实质,我很惭愧。从本性上说,我的原则性确实不怎么样,有些经不住诱惑。好在从小有娘管着,读书了有老师管着,工作了有大大小小的领导管着,成家了有老婆管着,所以,至今我才不至于犯大的错误。对我们父子俩的伎俩,娘是了如指掌。但只要我们勤快,按娘的要求去做,娘也不为己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满足我们的口腹之欲。

有一年,娘养了一窝鸡雏,大概在半斤左右。父亲早就打起了它们的主意,不断地在我耳边吹风,说这样的嫩鸡仔,如果剁碎后,推合渣,是天下第一美味。为了打动我,他不厌其烦地向我描述他年轻时吃过的鸡仔合渣,并运用多种修辞夸夸其谈,反正被说成是天上有地下无……我虽然心动,但我也知道,这在娘面前等于是妄想。

但事在人为,机会终于被我等到了。远在外地,好几年没有来过的舅舅——娘的亲弟弟来做客。我当着娘和舅舅的面,说娘早就等舅舅来,好给舅舅做鸡仔合渣。娘是一个极好面子的人,这是娘的软肋。舅舅听了很高兴,说早就听说鸡仔合渣好吃,这次可以饱口服了。娘虽然避着舅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但还是挑出两只小鸡,让父亲处理。鸡仔合渣确实好吃,父亲没有骗我。但为这事,娘不仅好久不搭理父亲和我,还好几天饭不是饭菜不是菜的,让我和父亲吃尽了苦头。

在家里,父亲总是有意无意地想开发我的欲望,放纵我的欲望,娘对我的欲望则如临大敌,想方设法地要打压我的欲望,抑制我的欲望。其实,父亲和娘都没有错。一个人不能没有欲望,但又必须限制欲望,平衡是最佳的选择,但真要实现平衡却绝非易事。时至今日,我能善待欲望,懂得凡事量力而行,使我活得既精神又自在,可能与此有关。

刚参加工作那阵,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也由于时代的原因,还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原因,日子一直过得很艰苦,恨不得把一分钱掰作两分用。穷教书的嘛,也怨不得人。除了逢年过节,吃鸡依然不能随意。

我有一位老乡朋友,比我大几岁,不大会理财。有一段时间,因为到外地参见一个什么笔会,花了不少的钱,大部分都是借来的。到了说好的还钱的时间,却无钱可还,真把他愁坏了。有一次一同坐车,遇上一个女青年,大概和他曾经有过情感纠葛。那女青年刚从南方回来,穿金戴银,一副有钱人的打扮。不知怎么扯到钱上,那女青年说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我那老乡朋友当即说他现在最缺的就是钱,谁给他一千块,他愿给谁喊爹,把全车人都逗笑了。缺钱,即或像我们这些有工作的,都很普遍。

和老婆谈恋爱确定了关系的那段时间,一放假就呆到老婆家,因为交通方便。岳母想尽办法招待我这位新姑爷,见我喜欢吃鸡,七八只鸡都被我吃到了肚里。老婆的家人,都不大爱吃鸡。据岳父讲,解放前他家是铸锅的,每次起锅的时候,必须杀鸡滴血。天天吃鸡,吃腻了。岳父所言不虚,和老婆成家后,我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住在老婆家,岳父岳母包括妻子、小姨子、内弟,都真的不大喜欢吃鸡。

内弟有一段时间,想发家致富,在家养鸡养鸭,有好几百只。那时,我们早就自己修了房子,在一边过。因为这个缘故,我见证了鸡速生的生产过程。吃鸡很方便,但我吃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吃鸡了。吃这样的鸡,吃的就是被鸡转化了的饲料。

岳父岳母年事渐高,不再种田,也不再养猪。内弟长年在外打工,弟媳陪侄子在城里读书,周围的田,都荒芜了。去年,不知怎么想起来,老两口竟养了几只鸡,从小就是放养的,没有喂过任何买来的饲料。鸡养大后,非要给我们两只。这是老人的一番心意,盛情难却。十几年不吃鸡的我,不禁食指大动,食欲大增。

这世上事,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自然放养的鸡,老品种,被称为土鸡。因为生长速度缓慢,在养殖的数量上受到限制,一度被饲料喂养的速生的新品种肉鸡和蛋鸡取代,既不好吃,也不利于健康。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乃逐利使然。利润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追求,也是市场经济的恶。在市场经济的规则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其负面的资产真还不可小觑。我们现在开始着手处理这些负面资产,虽属亡羊补牢,但终究是可喜的进步。其实,现在能吃到的土鸡或蛋,无不是已经改良了品种的鸡的产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土鸡和土鸡蛋了。营养我没有考察过,但感觉上,味道已相去甚远。岂止是鸡,很多物种,很多传统的东西,就是这样消亡了的。

“土”曾经被视为落后,跟不上潮流,被嫌弃,但从食物的角度说,用现在的眼光看,却成了“原生态,绿色环保,原汁原味,稀有”的象征,是健康的时髦标签。对“土”的价值的再认识,偏爱,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理性的回归,是人与自然的重归于好。

“要是长个后眼睛就好了”,这是乡下人后悔时的口头禅。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是人性使然,也是人性的悲哀。

过去吃鸡难,是因为鸡少,消费不起。没想到的是,现在鸡多,吃鸡还是难,难在很难遇到货真价实的土鸡。

三、杀鸡

吃了多少只鸡,不记得了,但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亲自操刀杀鸡。

女儿出生了,妻子坐月子,听说老母鸡大补,于是,就买来只老母鸡。

那鸡不大,连毛带皮才三四斤。鸡很老了,鸡冠黑红黑红的,软塌塌耷拉在鸡头上。偶尔叫几声,也显得很苍凉,像长长的叹息。吃食时,总是啄一嘴,然后伸长脖子,停顿片刻,再努力地咽下去。并不着急进食,只是左顾右盼,咕咕几声,像在自言自语。然后,再啄第二嘴。像大多数土鸡一样,它很温顺。人一靠拢,它就老实的蹲了下去,一点也不认生。

那时,我们还住在乡下的妻子家。有两年,妻家没有喂鸡。刚开始把鸡放在场坝里,猫和狗,都觉得新鲜,想和鸡亲近,但鸡却充满戒备。见他们一靠近,就警惕地走开,或竖起毛发,发出警告的声音。猫和狗,被我呵斥了几次,渐渐安分下来。

喂了几天,没想到这鸡竟然下了只蛋,那蛋就下在屋角一堆稻草上。下完蛋的鸡,兴奋地叫着,虽然声音还是那样苍凉,却充满着乐感,像歌唱。妻说鸡下蛋了。我跑出去看,那鸡从稻草上跳下了,望着我,喔喔喔地叫,但脚步似乎显得有些踉跄。看来,下蛋是件颇费力的事情。那枚蛋,白亮亮的,温热热的,比一般的鸡蛋显得要小一些。

鸡本就是只老母鸡,是买来杀了吃的。虽然有些不忍心,但为了女儿能吃上奶,还是决定将刚生了蛋的老母鸡杀掉。

我虽然没有直接杀过鸡,但我见别人杀过,多少还是有些印象。我知道鸡杀了后,要烧水褪毛,要用干柴明火将没拔尽的毛仔细烧掉。但用什么刀杀鸡呢,我不是很清楚。家里有铡刀,柴刀,镰刀,有菜刀,还有一把大砍刀。踌躇了一下,我决定用菜刀。

那鸡正在阳光下慵懒地打盹,一有风吹草动,便猛然伸长脖子,睁开眼。见没有什么危险,又将眼闭上,整个身子慢慢松弛下来。我发现,在动物中,鸡其实很漂亮。但鸡似乎从来都不是像鹦鹉、画眉一样用来欣赏的,要么产蛋,要么供肉,别无选择。

我走过去,它温顺地蹲在地上,嘴里发出很轻的咕咕声,像是在嗔怪我扰了它的好梦。它却不知道,它的死期将至。看我提起它,拿起刀,它才感到惊惶,开始慌乱地挣扎,因害怕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它宝石似的眼,哀怨地望着我,像在询问,像在责备,像在祈求……面对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握刀的手,不由得抖动起来。

我下不了手,只好颓然地放下菜刀。我责备着自己的懦弱,连一只鸡都不敢杀,还是个男人吗?我想请人帮忙,一时找不着人,也怕别人笑话。

屋子里传来女儿的哭声,我心头一震。我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拿起菜刀。我在心里默念道:鸡呀,鸡,不是我想要你的命,是我女儿要奶水,我这是没办法。你就为我女儿做做贡献吧,算我欠你一份人情了。我闭着眼,狠心地一刀削去,刀一滑,擦着羽毛,划了个空。鸡咕咕地低声叫着,像绝望的呻吟。

我的心在抽搐,我真杀不了这鸡。但理智告诉我,我必须杀死它。一眼瞥见砍刀,我有了主意。我将鸡头抵在横放的木头櫈子上,一咬牙,眼一闭,头一偏,扬起砍刀,用力挥下去。“卡擦”一声,鸡头飞了出去,鸡血喷在我的脸上。我扔掉无头的鸡身,那鸡身挣扎了几下,就再也一动不动了。我跌坐在椅子上,感到浑身发抖,力气一下子似乎用尽了,缓不过气来。

满地的鸡血渐渐凝固,渐渐地被氧化成了黑色。鸡既然杀了,我必须继续残忍下去。褪毛,烧毛,开膛破肚,横一刀直一刀地剁成块状,清洗,放在瓦罐里炖……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女儿,为了女儿。为了自己的孩子,做父母的没有什么不愿做的事,也没有什么不敢做的事,不能做的事。为了自己的孩子,愚钝者会变得智慧,懦弱者会变得勇敢,脆弱者会变得坚强,清高者会变得奴颜婢膝……这个世界上,真正能让我们这些做父母的改变自己的,唯有孩子。为了孩子,做父母的愿意不计成本地奉献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不求回报,无怨无悔。

《红楼梦》里有首“好了歌”,歌里写到:“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爱孩子,是动物的本能,是人的一种天性。即使孩子不成器,不孝顺,被孩子坑苦,拖累,像李双江们,也从不会抱怨。这是人性的至美,也是人性的悲哀。可是,做孩子的往往不能很好地及时地体会父母的爱,感恩父母的爱。养儿方知父母恩,等到经历了,明白了,又子欲养而亲不待,留下人生遗憾。一般人很难走出这种宿命。

记得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青年,爱上了一位女子,青年不知这女子是魔鬼所变。为讨女子欢心,青年倾其所有,尽其所能。一日,魔鬼要青年去挖他母亲的心给她吃,青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母亲疼爱儿子,毫不犹豫地挖出自己的心交给儿子。黑夜里,青年捧着母亲的心,匆匆赶回魔鬼身边。经过一片树林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心被扔出去老远,青年费力地从地上往上爬时,听见那颗心在问:“跌疼了吗,我的儿?”当时,我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是啊,为了孩子,哪个父母不是这样呢?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爱自己的孩子,应该!只要不出格,再怎么过分,再怎么奢侈,都是可以理解的。儒家提倡一个人“不独子其子”,是希望做父母的能推己及人,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别人的孩子,爱所有的孩子,突破人性的局限,将私爱升华为大爱。惟其如此,大同社会的理想才能得以实现。我们的老祖宗,真是用心良苦,思谋深远。

为了女儿,我可以勇敢地去杀鸡,去做任何事情,哪怕是力所不能及的。但是,为了别人家的孩子,我会去做我不愿做也从未做过的事吗?而这一点,恰恰是一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有的胸襟,一种神圣的境界。把自己的孩子当做人家的孩子教,把人家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教,将所有的孩子都当做孩子教,有教而无类,说的或许就是这个意思。这个道理明白起来并不难,但真要做起来,坚持下去,却并非易事。

第一次杀鸡,到现在,一晃就是几十年。后来,再也没有杀过鸡,包括一切生命。不是我忽然变得高尚,而是条件越来越好,服务业发展很快。只要有钱,几乎没有不能用钱解决的。因此,那次杀鸡也可能是今生今世唯一的一次杀鸡。但是,我知道,只要女儿需要,一声召唤,我仍然会毫不犹豫地操起我不熟悉的刀,向鸡们的头上砍去,就像我的父母会无条件地满足我的一切需要一样……

四、野鸡

老家东面有很大的一面坡,叫大面坡。虽然树木砍光了,却遍布小灌木和荆棘。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面坡里,就有野鸡。遇到人,轰的一下,就扑棱棱地飞起,闹出很大的响动。

野鸡很漂亮,身材修长,颜色绚丽,深红色的羽毛,其中夹有黄、蓝、黑等漂亮的花纹,头上长着金黄色的羽毛,再配上那长长的尾羽,看起来就像传说中的凤凰一般。这种野鸡,有一个学名,叫锦鸡。不怎么善飞,飞起来样子很笨拙。飞得既不高,也不远。一叫起来,咕咕咕,声音短促,和鸽子的叫声差不多。常在小灌木丛中做窝。窝的材料是干枯的杂草和松针,很简陋,也很马虎,像不爱收拾的贫困的乡下人家。

春夏之际的某一天,我把牛撵进大面坡里,然后照例去砍柴,也就是割一些小灌木。一只野鸡近距离“轰”地飞起,吓了我一跳。惊魂稍定,扒开小灌木一看,让我大喜过望,野鸡窝里摆着几只白晃晃的蛋。这蛋,比鸡蛋略小,仔细看蛋壳略带麻色。余温未散,摇了摇,没有响动,应该是刚下不久。一共七个。揣回家,娘给我做了一盘韭菜炒野鸡蛋,很香。

拾到野鸡蛋这样的好运,和买彩票中大奖差不多,稀罕得很。

看了电影《三打白骨精》以后,孙悟空头盔上的锦鸡的尾翎,摇来晃去,特威风,特神气,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让我梦寐以求。但野鸡警觉得很,要捕捉它,简直比登天还难。我虽然苦练过弹弓,但野鸡根本就不给我靠近它的机会。这让我很是丧气。

正在我因无望而开始淡忘这件事的时候,却让我零距离地接触了一次野鸡。

一天,家里来了一个人,提着两只用黑布罩着的笼子。这人姓什么,长相,我都忘了。只记得,父亲和这人相谈甚欢。父亲年轻时,浪迹江湖,结交了不少三教九流的人。对于这种人来访,父亲总是热情接待。娘是一个识大体的人,即使打肿脸,也要千方百计在饭菜上给父亲捡面子。我呢,当然高兴,可以顺带解馋。

后来,我才知道,这人是专门奔着野鸡来的。笼子里是驯化了的母野鸡,俗称鸡媒子。在野鸡发情的季节,只要将“鸡媒子”放到锦鸡时常出没的地方,事先设好“机关”。鸡媒子一叫,就会引来山上的锦鸡,使它们在不知不觉中自投罗网。鸡媒子,其实就是残害同类的鸡奸,很可恶。

抓来锦鸡,那人就连皮剥掉,穿上茆子,挂在通风的地方晾晒。据说,这东西很值钱。野鸡肉他反倒不怎么看重。我想找他讨要这野鸡的翎羽,他委婉的拒绝了。从他口中,才知道这东西的珍贵,我才对这东西死心。因为大面坡锦鸡不多,他呆了两天,留下一只剥了皮的野鸡,当作酬谢,就离开了。这野鸡,烘干后,过年才被炖吃,很柴,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别的记忆。

成家以后,修了房子。房子对面的那面山坡,是村里所有,一个姓冉的外地人承包后发展果园。不知是土壤的原因,还是果苗的原因,一直不景气。一度时期,姓冉的这人养起了野鸡,也是那种锦鸡。出于好奇,我去参观过。那场地,就是因地制宜,用铁丝网做成的一个大鸟笼。我有意买一只,当时野鸡还小,姓冉的答应长大了一定给我留一只。不知什么原因,野鸡没有养成功,这姓冉的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野生的锦鸡,据说极为罕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想来山林密集的地方,应该还能找到它们活动的踪迹。

进城后,我再见到被叫做野鸡的,却是夜店里打扮时髦活色生香的年轻女性,环肥燕瘦,莺莺燕燕,让我吃惊之余,更是大惑不解。有学问的人点拨我说,这些女性是从事性服务工作的,“妓”和“鸡”同音。她们的工作,流动性很强,给钱办事,床技高超,与家里的老婆迥然有别。做完事,一拍两散,互不相认。故冠之一“野”字。

我不是谈性色变的伪道学,但对于这种性消费的观念,总是在心里难以认同。再加上囊中羞涩,尽管有些好奇,但最终还是把这样的地方划为自己的禁区。

野鸡漂亮,其实是雄性。野妓呢,我不得而知。

“野”受到偏爱,成为一种审美观念,似乎有一段时间了。地里长的推崇“野生”,吃的喝的讲求野味,玩的越“狂野”越受追捧,逛的越荒僻越招人待见……似乎一沾上“野”,就身价倍增,竟争相以“野”命名。这种观念,把“野”当成了稀有,当成了新鲜,当成了异类,当成了刺激……说到底,是吃饱了撑的,是对生存状况的一种焦虑,是对异化的反抗与挣扎。

我想起杰克伦敦的《旷野的呼唤》,在当代这个浮躁功利的社会里,我们还真应该慎重地思考一下灵魂的归属。

五、鸡的文化

野鸡被驯化为家鸡,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大事件,足以与将野生稻子引种为水稻的事件媲美。人类有了粮食,有了禽蛋,食物变得丰富,从此,便摆脱了随遇而食的动荡的游猎日子,进食的方式和习惯相应的发生了根本性的革命,春种秋收的农耕文明就这样兴起来了。于是,谈论鸡,就遇到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鸡的文化。

鸡,是十二生肖之一。能享受这样的殊荣,足见人们对鸡的看重和喜爱。二十八宿中,有一个昴日星官,传说住在上天的光明宫,本相是六七尺高的大公鸡。神职是“司晨啼晓”。在《封神演义》中,其原名为黄仓。《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西天取经,途中在毒敌山琵琶洞被蝎子精困住,那妖怪异想天开,想与唐僧结为夫妻。孙悟空、猪八戒屡战屡败,后经观音菩萨指点,昴日星官慷慨答应下界降妖。等到孙悟空引诱蝎子精出洞来战,星官现出本相,长叫一声,妖怪现出原形,再叫一声,蝎子精浑身酥软,死于面前。简直太厉害了。

“鸡栖于埘”“鸡栖于桀”(《诗经·君子于役》),诗人借鸡归窝,触景生情,思念夫君,无限惆怅。“埘”是鸡舍,“桀”是鸡栖的木架,春秋时期的鸡,就已成了驯化的家禽,是六畜之一,成了家庭的组成部分。鸡,就这样走进了诗。《诗经》中有不少写鸡的诗句,脍炙人口,如“风雨潇潇,鸡鸣胶胶。”“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诗经》之后,咏鸡的诗可谓层出不穷,名家辈出。屈原写过,李白写过,杜甫写过,韩愈写过。或以鸡的意象作为自然的组成部分,渲染气氛,烘托心情。如陶渊明的“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传达出的就是一种平静安详的气氛,表达归隐田园的轻松与惬意;或以鸡为吟咏对象,托物抒情。如唐寅的《画鸡》“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描绘了雄鸡的优美高洁的形象,赞颂其轻易不鸣,鸣则动人的品格,表现了诗人的精神面貌和思想情怀;或言在鸡而意在彼,借鸡言事,针砭时弊。如清代袁枚的《鸡》“养鸡纵鸡食,鸡肥乃烹之。主人计固佳,不可与鸡知。”表现诗人对封建社会中人际关系的一种深刻认识,君与臣、主与奴之间欺骗与被欺骗的关系……

鸡和鸡蛋不仅是很好的营养品,雄鸡好斗,还具有一定的娱乐价值。老祖宗好玩,会玩,玩得高雅,玩出了水平和境界,常让我们这些做子孙的自惭形秽。斗鸡就是玩中负有盛名的一种。斗鸡的习俗,最早至少可以追溯到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这是较早的文献记载。著名诗人王勃因主子李贤斗鸡输于英王,一时兴起,挥笔而成一篇旷世奇文《斗鸡赋》,声讨英王的斗鸡。唐高宗怒其轻浮,因言降罪,罢官其官职,以示惩戒。当代著名作家阎连科的长篇《斗鸡》,则以鸡事写人事:一只斗鸡,三间铺面,半生挣扎,囊括一个世纪的家国命运。小说中的“姥爷”一生执着于斗鸡,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命运。小说以时间为序,波澜不惊地叙述了姥爷这位百岁老人一生的坎坷经历,将中国近现代历史下压抑生存着的灵魂刻画得淋漓尽致。

小时候,我读过有限的几本故事书里,有一本就是高玉宝写的《半夜鸡叫》。文中的地主周扒皮学鸡叫的细节,十分生动,将地主阶级剥削的贪婪本性,表现得入木三分。

鸡还是画家的爱物。一九三二年,上海发生了“一二八事变”,徐悲鸿先生深深为十九路军抗敌健儿的英雄事迹所感动,奋然以神来之笔创作了中国画《雄鸡》。坚硬的大片盘石上,大红冠雄鸡昂首挺立,威势轩昂,精神抖擞,画面洋溢着一片明亮的盎然生机。将雄鸡比作勇士,表达了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和高洁的品格,振奋了国人的抗争精神,激励了抗日军民的斗志,蕴含了对和平、平安的祈求和祝福。

因为鸡自古就与先民的生活密切相关,与我们朝夕相处,忠诚地献出自己的一切,赢得德禽的美誉。西汉初期,韩婴就在《韩诗外传》中谓鸡有“五德”:“头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呼者,仁也;守夜不失时者,信也。”

在古书中,鸡有许多雅称,这是其它飞禽走兽难以望其项背的。如《庄子》称鸡为“时夜”、“鲁鸡”;《礼记》称“翰音”;《尔雅》称“蜀”;《古今注》称“烛夜”;《千金·食治》称“家鸡”;《论衡》称“酉”等;而“金鸡”,则是人们送给它的美称。

“鸡”“吉”谐音,古人认为鸡是上天降临人间的吉祥物。神话中的三足鸟、火鸟、凤凰,都是鸡的先祖。周亮工《书影》记载:“正月一日,贴画鸡。……中州贵人尤好画鸡于石,元旦张之,盖此地乎鸡为吉,俗云室上大吉也”。在山东曲阜,人们待客宴饮时,有“无鸡不成席”的习俗,鸡用红公鸡,作为第一道菜,取“万事鸡(吉)当头”之义。鸡作为吉祥之物被运用至各种民俗艺术中。如“鸡头鞋”是婴儿满周岁时外婆赠送的礼物,民谣说:“过岁不穿鞋,长大不成才”,鸡头鞋造型有趣,寓意吉祥。再如鸡枕,据老人说:“娃娃枕鸡枕,乖巧又聪明。”此外,民间寓意吉祥的工艺品中还有鸡香袋、鸡围嘴、鸡兜肚、鸡枕边、鸡围裙、鸡坎肩等。

中国的鸡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能把一种小小的动物,在吃和玩的过程中,演变成一种文化,这是一种了不起的创举,可能也只有中国人才能办得到。而鸡文化,仅只是中国文化的冰山一角,我们这些后世子孙又了解了多少呢?

一度时期,吃过几片洋面包、喝个几滴洋墨水的所谓“公知”,将中国文化的短处与西洋文化的长处作比较,喋喋不休,大言不惭地极力贬低、否定中国文化。流毒甚广,为害甚烈。我不敢妄言他们的动机,但就事论事,他们的言论是多么的无知和偏激啊!西洋文化,植根于古希腊;中华文化,理所当然应植根我们自己的文化。吸收先进的西洋文化,应该,也必要,这正是我们中华文化的一个特点——包容。但发展中华文化,绝不是用外来文化取代。中华文化的优秀部分,才是我们文化发展的根本,它有自身的特质,与任何一种文化相比,绝不逊色。我们应该有这种自信,也必须有这种自信。就以莫言而言,他的辉煌的创作成就既是中华文化的结晶,也是对中华文化发展的贡献。

鸡生蛋,蛋生鸡,成就了鸡的文化,也丰富了中华的文化。沿着这天路走下去,我们的文化一定会兴旺发达。只是,千万不要再重蹈养鸡的错误——用肉鸡蛋鸡取代土鸡,用速成取代自然生长。

有一个成语叫“闻鸡起舞”,这是一种文化精神,早该如此!

文/曾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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