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散文 > 赶集

赶集



篇一:赶集
故乡的赶集时间是三天一次,就是村民说的油盐场,几天就可以碰面。据说有一段时间,故乡的集市还改成了两天一次,不过改成两天一次的时间不久,因为农村没有什么可以买卖的,维持不到两个月,集市又恢复了三天一次。到赶集的时候,村民就早早的起床,准备要到集市上卖的东西。村民的东西不外乎鸡鸭鹅,猪儿牛儿,猪肉,活鱼,以及鸡蛋鸭蛋鹅蛋,还有就是粮食,如小麦,大米,玉米,胡豆,豌豆,花生,红苕,蔬菜之类:萝卜,白菜,莴笋,黄瓜,青菜,菠菜等。上午10点钟,集市上的人就开始拥挤了,叫卖声此起彼伏。
之前没有修农贸市场的时候,赶集的人就是在一个土地坝上买卖东西,一条长长的街道,人多了拥挤不堪。如果遇到下雨天,走路的人多,泥浆溅起有一尺多高,有的人身后背上溅起很多泥浆,这时就有人开始骂人啦,他妈的,你的眼睛遭球日瞎了,走路不轻点走,溅起老子满身都是泥巴。嘿,你这个人才怪呢,龟儿子,你怕泥浆,谁让你来赶集的?你不看看,天上下雨,又是土地坝,能没有泥浆吗?你想没有泥浆,你把这个地方全部打成水泥路,不是就没有泥浆了。也有来劝说的老人,算了算了,大家相互体谅,大家都是来赶集的,何必争个你我,赶紧去买东西,也许家里还在等你呢。他们就散开了,
当地政府为了搞活农村经济,把之前的泥巴小场镇修成了像模像样的农贸市场。小小的集市,什么买卖都有,服装,百货,副食,医药,五金电器,理发店,照相馆,茶馆,餐饮店,麻将馆,电邮营业店,网吧,修理店,家具店,补锅店等等。场边还有算命的八字先生,抽签的,问卦的,想找一个好对象的,想生一个儿子的人都去找八字先生算命。麻将馆是最热闹的地方,四个农民坐一桌,旁边还有观战的,四个人的手在桌子上不停地来回搓麻将。旁边观战的人比打麻将的人还着急,叫你不要打那个牌,你不相信,这下糟了嘛,你当一个炮手安逸,拿钱给人家。走开,我最讨厌别人在我这里说七说八的,把老子的脑壳都说晕了,走开,自己去赶场……麻将馆的主人还做好了饭菜,让打麻将的人在一起吃饭,吃了饭继续打,当然收牌钱是少不了的。
据八十多岁的老人说,故乡的场镇具有悠久的历史,有史料记载,场镇开始于唐朝,是一家周姓开始办起来的,周先生是一个商人,从重庆回到家乡,说要振兴家乡的经济,他就办起了副食店,开始卖盐巴和煤油,饼干,草纸,布匹等物品。到了民国时间,周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场镇的半条街就是他家的铺面,周老头穿一身黑色的长衫子,拄着一根带龙头的拐棍,有时候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从场镇上踢踏踢踏的跑一圈。看看哪个铺面的生意好,哪个铺面的生意不好,自己的心中才有数,他好及时进行调整。
故乡的集市水路和旱路都通。说起水路,村里的人赶集时就来到河边等机动船,20分钟不到就到了场镇。旱路就是农用车,拉着来集市来买卖的东西上上下下,络绎不绝。去年春节回家,我仔细观察了场镇的变化,场镇原来的石拱桥被修成了水泥桥,原来那棵硕大的黄角树不见了,河边停靠着很多只河沙船,场镇的公路边停着很多农用车和小车,乖乖,变化真的很大呀!
不过农村的集市,始终是有农村的特色。什么箢篼,背篼,戳箕,扁担,席子,米筛,粪瓢,尿桶什么都有。看看小小的场镇,卖假药的和卖打药的都是外地人,有的耳朵上手腕上戴着很多首饰,满身穿着藏族服装,以为是藏医,结果后来才知道是假的。卖蛔虫药的,卖老鼠药的,卖猪儿药的,应有尽有。
那些卖假药的嘴巴很甜,一个卖猪儿药的,看着赶集的人越来越多,他就开始说话,先生的药,出在云南的鸡爪山,上山不出下山出,猪儿吃了我的药,格外肯长膘,格外肯着肉。先生的药买点添点送点,猪儿吃了会吃肯长点,猪儿长了内膘长外膘,嘴巴不会在猪槽敲。大哥大姐,大爷大妈,我这个药不吹牛皮,不是冲壳子的,你们买回家,中午就拿给你的猪儿吃,吃了马上见效,要是没有见效,第二场你们把我的摊子敲了。山村农民自然分不清真假,买就买吧,反正上当就上这么一回,哪知道,买回去的药,猪儿吃了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不长膘。等到第二场来看,卖猪儿药的不见了人影,他们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村里人后来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还有一个假药先生,在集镇打了一个广告,他的广告词是,大量收购蟑螂,说是蟑螂能够提取一种治疗癌症的药物元素。一只蟑螂10元,有多少收购多少,这也是你们致富的门路呀。这时时间已经是冬天,蟑螂在冬天很少出没,在哪里去抓蟑螂?那么你们抓不到蟑螂,我这里就有用蟑螂研制的防止癌症的药物。50元一瓶。农村人很辛苦,一年四季,风里来雨里去,哪个不生病?现在由于化学药物使用得多,患癌症的人特别多,我这个药是专门预防癌症的,你们看看我这里有药物批文的,不要有什么顾虑,不要认为是假药,我知道你们上当上怕了的,我的药,你们买回去保证不会上当。经他这么一宣传。有的村民还是买了,有的老人自言自语:不管怎么样,有病治病,无病防病。故乡的老人们就成了他们愚弄的对象。
赶集是故乡村民相互交流的重要平台,遇到三朋四友,摆摆龙门阵,吹吹儿子儿媳在外打工的情况,你家里还有多少人,儿子寄钱回家没有?现在我们都老了,没有之前年轻时的干劲了。有的问还在种庄稼没有?有的说,很久都没有种庄稼了,就是闲不住,自己种点小菜呀,花生呀,玉米呀,自己吃方便。
我在集市上听到老人们的久违的乡音,仿佛回到了儿童时代。村民那些褐色的古铜色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脑海里始终挥之不去。

篇二:赶集
好多年没有到农村的集镇上赶过集了,殊不知如今的集市会变成个什么样的一种景象了?
记得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学校因为那场众所周知的运动停课了,所以,我就回到了农村老家,暂时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在老家,那些跟我一般大的孩子们也都不上学了,一些大点儿的孩子们就结伴上山去挖药材。据说,山上的药材种类还不少呢,什么桃仁、杏仁、柴胡、甘草、蒲公英、白蒿芽儿、燕子草……我也记不全了。
村里的大孩子和小姑娘们挖回的药材还要到河里洗净、然后在石头上摊开、晒干。然后,积攒得多了,他们就拿到县城的药材公司去卖钱,据说最少也能换个三块五块的贴补家用。有些大点儿的孩子挖得多,还能挣到十几块呢!
比我大几岁的本家小姑见我整天闲着没事儿干,于是在征得爷爷奶奶同意后便拉着我跟她们上山挖了几次药材。因为那时的我还不到十岁,而且又在城里长大,爬山不利索,力气又小,再加上对药材的种类和形状不大熟悉,所以,我每次只能挖到的药材只有那么一点点儿。
过了些日子,小姑和同伴们就带着我去县城赶集,把积攒了一个夏天的药材卖掉,顺便买回一些油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
天蒙蒙亮,我就随着小姑她们踏上了去县城的路。这是我第一次在没有大人的带领下,跟着一帮半大孩子们去几十里地以外的县城赶集。
这是一个山区小县城,街道上人头攒动、接踵比肩,把本来就不宽敞的石板小街塞了个满满当当。
我和小姑她们费劲儿地挤过了人流,来到了城西头的药材公司收购站,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才算把药材给卖掉了。一结算,我竟然卖得了两块八毛五分钱。
我太激动了!因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拥有如此巨额的金钱,而且是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我开心地跳了起来!
揣着这笔“巨款”,我跟在小姑她们的身后在街道两旁的商铺里窜来窜去,挑选着各自喜欢和需要的商品。我也学着小姑的样子买了二斤食盐和两包火柴,又打了一瓶点灯用的煤油,给爷爷买了一包九分钱的“经济”牌香烟,然后又在书摊上花了六毛钱给自己买了两本喜欢的小人书。最后一清点,兜里只剩下一块三毛二分钱了。
中午的时候,小姑拿自己的两毛钱给我买了两个烧饼,自己却和伙伴们坐在小街边的台阶上啃着随身携带的干粮,我给她钱却怎么也不要,只好作罢!
晚上回到家,我把买来的东西交到了爷爷奶奶的手里,他们激动地抚摸着我的脑袋,一个劲儿地夸我。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金钱带来的快乐和满足……
第二年寒假的时候,我再次回到了爷爷奶奶的身边。
这一次,由于天寒地冻,已经没有药材可挖了。于是,我就经常跟着爷爷去放羊,漫山遍野地疯跑,享受着农村孩子们无拘无束的另一种快乐!
日子久了,我便感到乏味了,也不想再跟爷爷去放羊了。正好这一天,小姑和她的伙伴们又要去县城赶集,我便闹着要跟她们一起去。
爷爷和奶奶都不同意,我就躲在一边抹眼泪。看到我委屈的样子,奶奶心疼了,她逮了一只芦花大公鸡塞到我手里,无奈地对我说:
“我实在是没钱给你啊!所以才不让你去。你把它带上,卖了钱自己花吧!记住:低于一块五就不能卖,这可是芦花鸡啊!”
我迟疑地望着奶奶不舍得眼神,最终还是抵不住县城的诱惑,从奶奶手里接过了那只大公鸡。
到了城里。小姑把我领到了一处人流稠密的地方叮嘱我:
“你就在这里卖鸡吧!要喊着点儿啊!要不别人不知道你是卖鸡的。卖完了哪都不要去,就在这里等我,办完事儿我就过来找你!”
我窘迫地抱着那只芦花大公鸡站在大街边上,怯生生的眼睛盯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嘴里一个字儿也喊不出来。
站了很长时间,除了不断有人对我投来好奇疑惑的目光之外,没有一个人过来问价。我站在瑟瑟的寒风之中,缩着脖子,头低得越来越低……
“哎!小孩!你的鸡卖么?”一个标准的北京口音把我吓了一跳。我抬头看见两位头戴火车头棉帽,身穿黄色军大衣的男青年正站在我的面前。看穿着就知道是刚刚来这里插队的北京学生。
“卖……”我怯生生地回答,声音小的可怜。
“多少钱?”( )
“两块五!”我按照小姑路上交待我的报了这个价。
“好便宜啊!这么大一只鸡才卖两块五?给你三块,我买啦!”
我愣住了,呆呆地看着他俩:“这……”
“怎么啦?嫌便宜啦?给你四块!”说着,那两位把钱往我手里一塞,抢过鸡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我傻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那两个远去的背影半天缓不过神来…。。
小姑和伙伴们来了之后,听说我的大公鸡卖了四块钱,惊喜地齐声直夸我。
那一天,我只花四毛钱买了四个烧饼,强行分给了小姑两个。
晚上回到家,我把剩余的三块六毛钱全都交到了奶奶的手上,奶奶激动地搂着我的头,泪水滴到了我的脸上……
这一次,让我得到的启迪就是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贵重的东西,那就是亲情!
十年以后,我参加了工作,被分配到了一个工厂职工子弟学校当了一名中学教师。与我一同分配到这里的还有四位跟我年纪相仿年轻人。没过多久,我们五个人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第一次领到薪水的那天,正好是我们驻地的小镇逢集的日子。于是,我们哥儿五个商量好了,去镇上每人买一只鸡,晚上一块儿会餐,猛搓一顿!
我们五个早早地等在小镇的路口,等着乡下赶集的农民。
不一会儿,农民们有的肩扛,有的担挑,有的提着篮子,有的背着口袋,络绎不绝地从四面八方向小镇蜂拥而来。
我们几个站在路边,眼睛只盯着那些穿的花红柳绿的大姑娘小媳妇手里的篮子,挑选着我们需要的大公鸡。
突然,我发现远处走来一位健壮的小伙子,怀里抱着一只硕大的芦花大公鸡。我喜出望外,抢先迎了上去:
“哎!后生!你的大公鸡是卖的吗?
“哦!是…。是卖的…。”小伙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多少钱?”
“三块!”
我从小伙子手中接过鸡,顺手掂了掂。好家伙!真够沉的,少说也有七八斤哪!
“便宜点嘛!”
其实,我第一眼就看中了这只大公鸡,心里已经决定要买了,只是象征性地跟他砍砍价而已。
“不能便宜了,你看我这只鸡多大呀!比他们的两只还要大呢!”
“再大也是只鸡嘛!多少便宜点儿,两块五怎么样?我买了!”我力争着。
“不行!不能再便宜了,我老婆交代过:必须要卖三块!”小伙子固执地争辩道。
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用挪揄的语调对他说道:“小伙子!看你长得五大三粗的,原来这么怕老婆啊!你看,到集市卖鸡的都是女人,哪有大老爷们抱着一只鸡在镇上转悠的,你不嫌丢人?”
“这……”小伙子语塞了,说不出话来了,脸一下子憋得通红。
“卖了吧!卖了就轻松了。省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看见笑话!哈哈哈……”我乘热打铁,加了一句。
小伙子想了一会儿,一咬牙:“两块五就两块五,拿去吧!”
我赶紧付了钱,抱回了那只芦花大公鸡。这一刻,我想到了我的第一次卖鸡,与其何其相似啊!只不过是角色转换了一下而已!
回到家,哥儿们特意找来一杆秤,把那只芦花大公鸡称了一下。好家伙!足足九斤六两!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把那位小伙子坑了,心里很有点过意不去了。
……
现在想起来,在我为数不多的赶集经历中,有欢乐,有甜蜜,有酸涩,也有无奈。我想:赶集,赶的是一种生活,赶的也是人生……
如今,人们的生活好起来了,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赶集的内容和意义也有所不同了。
好多年我再也没有赶过集了,不知道那些还在赶集的人们现在怀揣着怎样的心情,依然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

篇三:赶集
我年少时曾在北方乡村插队当知青,当年乡村那个贫困落后啊,非如今青少年能够想象。回想在那段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极度贫乏的日子里,最令人向往的,莫过于赶集了。
那时是人民公社,农民平时大呼隆下地干活记工分,到了每年农历九月二十,才是生产队结账分红的时候。老百姓辛苦一年,总算秋收完毕,交完公粮,少得可怜的粮草到手,喘了口气,于艰难竭蹶之中,存聊以卒岁之想。手中有了一点黄豆、花生之类,家里喂养一年的禽畜也有了秋膘,可以到集上卖掉,换钱还一年的赊欠或打灯油、称盐巴,给小孩扯点布。总而言之,集上是个好地方,没钱的可以拿东西变卖到钱,有了钱又可以买到需要的东西,因此,从秋天到年关,赶集的人最多,集上也最热闹。
当地风俗,农历逢五、逢十是赶集的日子,只不过五是单日,小集,赶的人少;十是双日,大集,赶的人多。到了大集这天,吃过早饭,只要站在门口,就不断会有路过的村民招呼我,走啊!赶集去啊!于是不管囊中有没有钱,多半就会跟着去了。
集有八里路远,还要过一条河。沿途经过几个村庄,清一色泥墙草顶土房子,门前屋后的树在秋冬落尽了叶子。但各村赶集的人源源汇聚到路上,有挑担的、推车的,也有牵头猪抱只鹅的,更多的则背着搭敛或挎着筐篮。大伙结伴说笑而行,互相开一些俚俗的玩笑,不知不觉忘了负重赶路的辛苦,等到远远望见两排青砖红瓦的气派房子,远远听见树上高音喇叭唱着“北风那个吹”或“临行喝妈一碗酒”,就是集镇快到了。
集也就是门户对开的农业资料供销社和生活资料供销社之间的一条街巷,煎油粑粑和炸油馓子的香味,残忍地诱惑折磨着常年就着咸菜喝杂粮粥的人们,但想到明春的种子、孩子的学费、迫近的年关和赊欠,还是很少有庄稼人舍得买来吃,只有产妇坐月子的人家才买一串油馓子,再在供销社买包红糖回去。那年头肉除了逢年过节凭票限量供应外,平时是看不见的,因为杀猪卖肉是搞资本主义,杀耕牛更是弥天大罪,要坐牢的。可集上仍熙熙攘攘,两边墙根蹲满了摊主,放着各种农副产品、蔬菜、禽、蛋、柿子、秋枣,延伸到尽头才是粮行,升、斗在笆篓麻袋中舀进量出,进行粮食交易。附近的鸟雀们也撒着欢飞上飞下,乘人不备捡食谷粒。旁边一块已收割的空茬地里一片猪的哼哼声,百余头猪集中在这里,买卖双方通过握手在袖中用手指谈妥价钱。
逛集做买卖之余,本村或邻村沾亲带故的人们聚在一起,烟袋锅在嘴边闪着火星,一年的收成和今天的行市就是他们的话题了,偶有俊俏媳妇或大闺女路过就是众人目光的聚焦了,二、三好友走进路边小饭店叫一盆白菜炖豆腐和一瓶山芋干子酒,就是一次奢侈的享受了。然后大伙下集回家。
有一次我口袋里居然有八角钱,天冷了没有袜子穿,准备在集上买一双长统棉袜,走进供销社眼前突然一亮,在卖文具的柜台角落里,竟有一本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穷乡僻壤,这实在是惊喜的发现啊,毫不犹豫就花六角四分钱买了下来,袜子当然是买不成了。出了店门又遇村邻告诉我,晚上县电影放映队在集镇中学操场露天放映《南征北战》和《青松岭》,真是好事成双,令人兴奋不已。
回村途中挽起裤腿提着鞋涉水过河,冰冷的河水浸得皴裂的赤脚杆生疼,我攀上高陡的河床,惊起了迁徙途中落在沿河冬麦田里啄食麦苗的灰斑雁群,大雁的振翅声和清越的鸣叫回响在空中,由近而远,我的心里竟也泛起朦胧的希望和莫名的冲动。
再经过那些村庄的时候,家家户户升起的袅袅炊烟和鸡犬之声使村庄有了生气。碌碌的饥肠也使我加快了脚步。
那天晚上,在四村八寨通往集镇的坎坷田间小路上,都有一串串手电筒和马灯的亮点象萤火虫一样跳跃移动,远远的彼此间还“哦呵呵——哦呵呵——”地呼应着,这都是要赶到集上去看电影的乡亲们。我虽然肠胃里只添了两只煮红薯,却也兴致勃勃高一脚低一脚的行走在这行列之中,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青春活力吧。

篇四:赶集
我小的时候,还有一件最高兴的事,就是跟着父亲赶集。
我本有一个哥哥,不幸夭折了,于是我便成了老大,因而父母和亲戚对我特别疼爱。父亲赶集经常带着我,到了集上就给我买好吃的。我小姑的家在距我家7里远的南石,南石是公社政府所在地,十天两个集。她的家境较好,我父亲比她小,加上我的父母对我的爷爷非常孝敬,我的姑姑们非常感激,对我们的家庭就非常关照。我父亲到南石赶集时,一般是先去她家,送一些鸡蛋——那时鸡喂得少,蛋下得自然不多,也不舍得吃,一般是用来卖钱,买些柴米油盐,或用来送人,照顾人情——她就给我父亲钱,并让他给我买好吃的。那时物资比较匮乏,说是好吃的,其实就是熟花生、油条之类,最奢侈的莫过于羊肉汤。那时的羊肉汤仅三毛钱一碗,肉半斤左右。我们穷人喝羊肉汤,饭店的烧饼是不舍得吃的,一般是自带煎饼,地瓜的,用羊内汤泡着吃。先把水喝净,留一部分肉,再去添汤,直到吃饱。我当时小,也能喝两碗,吭吭的,腰都弯不下。店家最怕拉毛驴车的,因其是出苦力的,饭量都很大,我就亲眼看到花三毛钱能喝五六碗的——好在当时的饭店都是公家的。
记得有一年冬天,父亲要带着我早起到我村北边的山家林(枣庄矿务局山家林煤矿所在地,当时较为繁华)卖地瓜干(地瓜的产量特别大,因当时生产水平不高,地瓜就是我们的主食。但也不够吃,为了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需品,不得不卖掉一些口粮),因家中没有钟表,也不知道是几点,父亲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背着一小口袋地瓜干匆匆上路了。那时农村夜间判断时间就是根据鸡叫,家家都养公鸡,说是为了打鸣,古代不是说“鸡司辰”吗?我们当地有鸡叫一遍、两遍、三遍的说法,鸡叫三遍大概就等于快天明了,当然是不确切的。我父亲大概是听到鸡叫三遍了。那夜特别冷,天上的星星特别亮,路上父亲不停地给我讲故事,还叫我辨认“三星”——现在想起来,应当是猎户座中的那三颗较亮的星星。那时家里穷,棉衣内是空的,风很容易钻入,虽然是走路,也不觉得暖和。快到山家林时,父亲还从地头抱来了干的玉米秸,点起明火取暖,我觉得非常好玩。到了集市,等了好长时间天也没有亮,父亲只得再找干柴烤火。也不知等了多长时间,天才亮,我就一直蹲在父亲的身边。旁边有炸油条的,我眼巴巴地望着直流口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大概太阳有两杆子高了吧——当时没有钟表,就用丈量土地的杆子来丈量太阳的高度——父亲把地瓜干卖掉了,就一狠心带着我去喝羊肉汤,真香啊!我又一气喝了两大碗。能喝上一顿羊肉汤,这么长时间的辛苦就全忘了,羊肉汤就是我此行最大和唯一的诱惑。其实,这一份羊肉汤就得三毛钱,当时一袋子地瓜干也就只能卖大约两元钱,真是奢侈啊!

篇五:龙鼻赶集
集市,于童年的我是最美的期盼。
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父母往往会从集市上带来几颗水果或一点糖食以抚慰我们对生活的最初憧憬。在大人们允许之下,六七岁的时候我就曾经跟着点起火把的大人们无数次地去二十多里外的地方赶过集。几束晃动在山路上的火把、摩肩接踵的人群、不断吆喝的小贩、排列整齐的商摊,是我对集市最为完整的记忆。那时的我常常怀有一个念想,如果自己能够住在集市边上天天赶集,该有多好哟。
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念想竟然成了现实,因为工作关系我与龙鼻的集市相伴了八年之久。
龙鼻的集市处在古丈去吉首的必经之道上,辐射了古丈、吉首、保靖三个县市的七八个乡镇。一九九三年,我刚调去龙鼻,对集市的新鲜感依然涨得满满的。逢农历五、十赶集时,我就早早起床坐在坪场上望着四周的山路。山路上涌动着三五成群的人流,有背背篓的,有挑竹筐的,有身穿苗族服饰的,也有五彩缤纷的流行装,妇女儿童、老中青年,全都喜盈盈乐呵呵,一如我赶集的童年。乘车来的相对晚些,但每一辆车也是满当当沉甸甸。
这时候,沉寂了几天的集市苏醒了。农副产品、衣物玩具等等都有条不紊地各归各位,昔日有些空旷的平地里、摊位上都成了物的小山、人的海洋。有四面吆喝的、有小声商谈的,有多人一堆争相抢购的、有独自一人精心挑选的。苗语、本地方言、陌生口音相替交融,特色小吃和外来食品,民族服饰与流行色互为辉映。这个几百平方米的小地方,变成了色彩和味觉的大世界,赤橙黄绿青蓝紫几乎所有的颜色都在这里流淌,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竞相弥漫。碰见熟人了,或笑着点点头,或高声招呼一回,或干脆停下来叙叙旧,然后又各自分开滑进这厚实得划不开来的喧嚣里去。
老人们逛够了,去一个约定俗成的角落唱起那憋了五天的山歌;中年人买卖好了,吃一碗米粉走上了回家的路;年青人闹足了,或三五个或一两双避开了人群开始营造属于自己的氛围;小孩们拉着大人的衣角走出集市,目光却还粘在某个小吃的摊位上……逐渐冷清下来的市场又将等待下一次集会的喧嚣。
老人们说,龙鼻以前的集市更有看头。解放前,所谓的集市只是设在河滩上,涨水了就在沿河两边排成窄窄的两条线。五二年,政府征收了两丘大田建成了龙鼻村现在的老街,结束了在河滩上赶集的历史。那时候,大多是以物换物,少有现金交易,连卖米都不用称的,只是以斗或升而论。但榨油房、染布坊、、织布房、酿酒厂、碾房很有气势地排在集市两边,住家户大多建了固定的铺台,外来商贩搭几块木板或借一块门板就开张了生意,家织布、苗族花带把整条街道飘得五颜六色。九一年,政府建造了现在的专门市场,才搬了过来。
我曾经陪同清华大学的一位老教授去过龙鼻赶集,也向他描述过老市场的盛况。他激动得在原来的地方看了好久,直到现在的市场里一口气买了五个村民自制的老鼠夹后,还一个劲地说:这就是民风,这就是民风。后来,又陪一个剧组去龙鼻赶集,他们一群人围着唱苗歌的老人们听了一个多小时,然后买了近二十个原生态苗歌碟才舍得离开。
前几日,又去了龙鼻赶集。市场还是那个市场,只是比原来冷清了许多,青年人的身影很少,他们去了更大更远的地方。以前还零星地挂着几件苗族服饰和花带的摊位已被常规的服装侵占了,唱山歌的那个角落只有一位算命的老太婆孤独地守候着,几个身穿苗装的老人面前摆了一堆小河的鱼虾在出售,但灯盏窝、米粉等小吃的摊位前依然红红火火。蔬菜区少了外地商贩的影子,大多是本地村民忙乎着销售自家地里鲜嫩嫩、水灵灵的蔬菜。
走出集市,外面已多了好几幢崭新的砖瓦房,一楼一律从事着各种商业的经营,有的还挂了联通、移动等这样那样的专营店招牌。村民们有的还是背着背篓、挑着竹筐,却没有人再走上那弯弯的山路,无一例外地挤上了或大或小的农用车、面的车。
回望龙鼻市场,我想像不出在时间长河的淘洗之下,它又将会以怎样的容颜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呢?
赶集 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其网站所有。
上一篇:母校永在
下一篇:功不可没联络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