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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




其时,我在当地的一家媒体,负责新闻中心的工作。

一天下午,正在审稿,一位年青记者敲门找我。我和他虽熟,但以前没有在一起工作过。他原来是在评论部做批评类节目的,就是那种百姓爱看,政府头疼的节目,得罪了不少人。新闻中心是刚组建的,为了加强力量,整合新闻资源,评论部也被充实到了新闻中心,他还是做那类节目。

我问他有事吗?他说他想回来。我一愣,问他回来回哪啊?他说回中心。“你不是一直在中心吗?”,他见我疑惑的样子,补充说,“我被领导开除了”。我这才想起,是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怎么回事啊?”,我问。

原来,在一次某单位请客的饭局上,外单位有人在一位副总监那里告状,说你们那里有位记者很“嚣张”,老去他们单位找事,窗口和服务单位呢谁没有个工作不周到的地方,不要老百姓一投诉就去曝光,搞得他们领导很头疼,造成社会上和上级领导那里影响不好。还说他假公济私,老是以新闻曝光来威胁某些单位。副总监一怒之下就让他不用来上班了,口头告诉他,被除名了。我说,这你就不来了吗?他说,来过,领导已经通知他所在的栏目,让他回家,不用来干活了。

我听了有点愕然。就问,有这些事吗?他说,主任,我是做这类节目的,是得罪人的活,有没有假公济私,拿一家的好处曝另一家的光,这都可以去调查。再随便怎么着,也不能就这么把我开了啊!

我思考了下,就问他,你在单位是什么编制?他说是正规的事业编制。说到编制,现在的媒体用工很复杂,有事业编制的,有劳务派遣制的,有集团聘用的。劳务派遣的最可怜,根本不算单位的正式员工,本质上就像家政公司派出来的钟点工一样,用工合同是和人才市场的派遣公司签的。集团聘用就是用人单位直接和你签合同,你不犯错误一般不会和你解除合同,而且两次签过,第三次签就是长期合同制员工了,这对员工来说是比较有保障的,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在执行的一种劳动合同制度。当然,最安全可靠就属事业编制了。人们常说的行政事业编制,就是指这个编制,身份仅次于公务员。但是不管什么编制,用人单位要辞退或开除一名员工,总得要给个理由和履行一定的离职手续,不能这么随便,草率。

我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去找总监和新上来的副总监谈谈,因为原先得那位副总监调走了,听听他们是什么意见。如果问题解决了,那最好,如果不成,我们再商量解决的办法。

大概过了将近一个月,他又来了。我以为事情解决了。他哭丧着脸,说没有。已经分别找了他们两次了,今天又去找了总监,回答说这事是原来的副总监定的,不能他一调走就推翻。

这是什么话?我有点火了。说:“你明天就回栏目上班!”他疑惑的望着我:“主任,这行么?”“什么行不行,你来就是,有问题我来处理!”

于是,第二天他就来上班了。( )

又过了几天,总监噔噔噔的冲进我办公室,“谁让他来上班的?”“我啊,怎么啦?”我平静的说。

“为什么?”

我说,不为什么。因为你们这样做是错的。一、开除一个员工总得有个手续,组织上总得有个讨论,不能因为某个领导一句话就把人家草菅了。二、如果他真得有这样那样得问题,你们就得去做个调查,这是对单位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三、他是做批评类节目的,平时或多或少总得罪了一些人,那些人可能跟你们熟,但不能是非不分……

我一口气说了一大堆,噎得总监瞪大了眼说不出话,直直得看了我半天,后来,眨巴眨巴眼睛,走了。

他走后,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狂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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